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宜春市自然资源局明月山温风景名胜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具体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0:00—12月24日24:00
2.报名咨询电话:0795-3518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应聘者于12月24日24:00前将报名登记表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荣誉证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佐证材料扫描打包投至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地址为:d3518628@163.com。
资格审查:12月26日—27日将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和后续笔试相关事宜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如未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自制简历、漏填报考岗位、未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必要扫描件视为未报名成功,将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形式:根据岗位需求,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12月30日(周六)上午9:00—11:00
3.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的总分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顺序以当场抽签方式确定。
3.面试时间:2023年12月31日(周日)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以综合评定结果排名依次递补体检。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明月山天下情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此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清退。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工资待遇参照明月山管委会现有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有不良记录、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或涉毒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招聘单位开除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相关工作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公告由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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